佛山前身为管辖珠江三角洲的粤中行署、佛山专区■◆。截至2019年,佛山市辖5个市辖区■★★:禅城区★◆■★◆、顺德区、南海区■■★、三水区◆■、高明区。
1984年6月★◆■■◆,佛山市辖汾江区(1986年易名为城区)、石湾区、南海、顺德■■◆★■★、高明■◆◆◆、三水县★★,代管中山市。1992-1994年◆■,顺德、南海■★◆◆◆■、三水、高明先后撤县设市(县级),由佛山代管。2002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原佛山辖区的城区■■★、石湾区以及县级南海市、顺德市、三水市和高明市■◆■★,同意设立佛山市禅城区、南海区、顺德区、三水区和高明区五个区。
1950年2月15日◆★★■★,成立三水县人民政府◆★■。3月1日,成立南海县人民政府。3月20日成立顺德县人民政府◆◆◆■◆★。7月1日,佛山改市为镇,归南海县管辖。1951年6月26日,佛山镇改镇为市■■◆■◆。
1954年6月,粤中区党委★◆、粤中行署由江门市迁入佛山市大福路10号■◆。粤中行署辖24县(中山■◆◆、顺德、南海、三水、番禺■◆★◆★、东莞、宝安、增城★■、博罗、龙门、珠海■◆、新会◆◆、高明、鹤山、封开、怀集、高要、广宁、四会◆■★、新兴、罗定、云浮、郁南、德庆),1市(石岐)和2省辖市(江门★■★、佛山)。
1958年11月至1959年1月,佛山专区曾改称广州专区◆◆★。1970年,佛山专区更名为佛山地区,佛山、江门改为县级市。佛山地区辖南海、顺德★■◆、三水、高鹤、台山◆◆◆、恩平、番禺、中山、珠海◆★■■◆◆、新会◆◆◆◆■、开平、斗门12县和佛山、江门两市。1983年6月1日◆◆■◆,撤销佛山地区建制,实行市领导县体制。佛山市辖中山、南海◆◆◆★◆、顺德、高明、三水5县。
1956年2月■◆,成立佛山地委■◆★★■◆、佛山专区★★◆,辖13县(中山、珠海、番禺、顺德■◆★、南海★★◆、三水■★◆■★◆、新会、鹤山、高明、台山、开平★■★■★◆、恩平、花县),1市(石岐)和2省辖市(佛山、江门)。1958年佛山■★、江门改县级市,由佛山专区领导。